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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8-09-10 10:45 | 中国搜索

核心提示:近日,安阳市纪委监察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中国搜索郑州9月10日讯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委官网发布消息,近日,安阳市纪委监察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滑县王庄镇前邢村原党支部书记常永聚、原村委会主任常然魁违规乱收费、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资金的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11月,常永聚任前邢村党支部书记、常然魁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两人私自商定提高农业开发项目收费标准,违规收费20341元,用作村里日常账目支出。2015年秋,常永聚组织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经商定擅自调高2016年度新农合低保户收费标准,由每人30元调高至每人120元,共违规收取全村69名低保人员费用6210元。2015年春,常永聚、常然魁违规收缴部分农户存折,私自支取虚增上报享受粮食补贴地亩面积补贴款63244元;2016年两人以村干部及家属名义虚增粮食补贴地亩面积249.1亩,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25249.3元,用于村内开支。2017年12月,经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常永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常然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滑县留固镇东庄营村原党支部书记柴修献在申请农村低保过程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柴修献任东庄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重大车祸为由,为其儿媳、在编教师张某某申请农村低保补助。柴修献未向村支两委、村民代表、镇民政所、镇政府工作人员等有关人员说明其真实情况,致使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大儿媳张某某,在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间以教师的身份享受低保待遇,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经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柴修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农村低保补助金3186元予以收缴。

3、滑县白道口镇李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运峰非法占有高标准良田开发项目配套资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8年5月,李运峰任李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李村实施高标准良田开发项目,村民自筹配套资金71500元。2013年4月22日、7月3日、12月3日先后上交镇财政3400元、9500元、8000元,余款20000元。李运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村民自筹开发项目资金15000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支出。案发后,李运峰将15000元违纪款予以上交。2018年6月,经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运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滑县四间房镇南召集村原党支部书记史召奇强行摊派、冒领低保金的问题。2012年,史召奇任南召集村支部委员期间,将本应由村委会支付的水费电费1500元,强行摊派给村集体土地承包人陈某某,侵犯了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史召奇任南召集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及时向乡民政所报告其父2013年11月18日去世的事由,其弟违规冒领一年低保金1188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经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史召奇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低保金予以收缴。

5、滑县牛屯镇聂家寨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刘新建疏于监管致使村集体财产流失的问题。2002年8月至2015年3月,刘新建任聂家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该合同条款未明确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性质、具体位置及四邻、土地面积等,致使在后来经营过程中,除自己管理使用的林果公司及杏园外,其余150多亩均被他人占有并无偿使用,造成了村集体土地使用现状混乱,公私不分,村集体财产大量流失,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7月,经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新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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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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