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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搜索郑州12月22日讯 项城市郑郭镇农民位莉近日遭遇车祸后,由于肇事司机驾车逃逸,在交过63000元押金后,再也无力筹措剩余抢救费用。为了不耽误位女士抢救,12月21日,河南省道路救助基金为其垫付75631.59元的抢救费用。
随着这笔抢救费用垫付到位,河南省道路救助基金2017年垫付救助资金突破1亿元,已及时救助受害人2555人次,资金使用量和救助人数均居全国各省市同期第二位。
据了解,救助基金主要针对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这三类受害人。救助基金为受害人提供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目前救助范围已覆盖全省。此外,不管牌照所在地,只要发生在河南省境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救助。
根据规定,需要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于受害人接受抢救3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并告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服务站提出垫付申请。
如受害人死亡,则受害人家属应在殡葬机构处理完遗体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据了解,现在的程序很简单,整个流程一般仅需要3~8个工作日,快的话当天救助资金即可转入申请人账户。
河南省道路救助基金于2016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中原农险承办以来,大大提高了道路救助基金使用效率。截至2017年12月21日,全省累计使用道路救助基金2.06亿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后使用道路救助基金1.61亿元,共救助4893人次,4800多个家庭在道路救助基金的及时救助下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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