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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借钱生息不料反欠几十万!男子稀里糊涂掉入令其倾家荡产的“陷阱"

2019-07-05 08:20 | 大河报

核心提示:开封的闫先生见到记者,一脸掩饰不住的愤怒,“本想看在朋友孩子的面子上,投点钱,可到头来,不仅我的钱不见了,我的房子被过到他们名下,而且我还倒欠他们几十万块!”

“现在想起来这段经历,我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议。”见到记者的时候,闫先生一脸掩饰不住的愤怒,“本想看在朋友孩子的面子上,投点钱,可到头来,不仅我的钱不见了,我的房子被过到他们名下,而且我还倒欠他们几十万块!”

忍着激动的情绪,闫先生仔细向记者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被“套路”的……

套路 第1步 熟人出面高息诱惑

据闫先生介绍,2013年12月,邻居家的孩子郝晓平(化名)告诉闫先生,自己的一位朋友王鑫利(化名)是做投资担保生意的,他建议闫先生给王鑫利的公司投点钱,可以享受到每月两分半的利息。

利息不低,郝晓平可以信任,手头也有钱,2014年1月1日,闫先生向郝晓平提供的账户(实际为王鑫利的私人账户)转账35万,当年1月10日,又转账10万,共计45万作为本金。双方口头约定1年后退还本金及利息。

套路 第2步 贷款抵押不够需要借用房本

2015年过完春节,闫先生找到郝晓平,要求他返还45万本金及利息。然而,郝晓平说,近段公司运营十分紧张,请闫伯伯看在自己的面子上,缓一缓。就这样一直拖到2015年6月。之后,郝晓平将王鑫利约到自己家与闫先生见面。

王鑫利告诉闫先生:“不是不愿意还钱,公司现在经营困难,需到银行贷款1000万,现在抵押不够,能不能借用你的两个房本用一用,使用期两个月。”还是基于对郝晓平的信任,也为了更早拿回自己的本金和利息,闫先生和王鑫利当时写下了借用房本的协议。王鑫利和郝晓平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当年6月22日晚上8时,王鑫利和郝晓平到闫先生家拿走了房本。

套路 第3步 自己房子抵押的钱打到他们账户

2015年6月29日上午,王鑫利通过电话告诉闫先生:“房本已经交到永哥手里,银行贷款的程序正在逐步进行,永哥在开封市财政局旁边的建行等你。”

当天上午,闫先生到建设银行见到了陈永(化名),他看到贷款的金额是45.82万(实际贷款金额是50万,利息提前扣除)。因为使用的是闫先生的房本,这笔资金打入了闫先生的私人账户上。贷款到账后,陈永告诉闫先生,这笔钱是借的王风(化名)、马金乾(化名)两人私人的钱,现在这钱需要打到他的账户上。

王鑫利告诉闫先生:王风、马金乾找陈永要钱,陈永又找到老表张斌(化名)、朋友王开越(化名),各转给王风、马金乾25万,合计50万,平了两人的账。

随后郝晓平和王鑫利,以打点关系为由,从闫先生处借款6.5万元。

套路 第4步 稀里糊涂打欠条债主变成欠钱人

2015年8月31日,陈永、王鑫利通知闫先生到市民之家办理贷款抵押手续。陈永和王鑫利对闫先生说:“你俩只需要签上名,按上手印,其他的杂活由我们来干,抓紧时间,市民之家马上就下班了。”

9月1日,陈永找到闫先生让他给张斌、王开越打50万的欠条。理由是当时借的钱是打到他的账户上的。闫先生拒绝:“这个钱只在我账上待了三分钟,实际使用人是你,为啥要让我打欠条呢?”陈永说:“在你账上待一分钟,你也要承担责任。”

此时,王鑫利给闫先生打来电话,对王鑫利的花言巧语,闫先生信以为真,就给陈永打了一张50万的欠条,并注明各欠张斌和王开越25万。此后,闫先生的房本也转到张斌和王开越手中。9月2日,陈永、张斌、王开越三人一同带着闫先生来到开封市大梁公证处,做闫先生将房本抵押给张斌、王开越的公证。

套路 第5步 翻脸不认人拿着欠条要利息

2015年9月30日,张斌、王开越、陈永等五六个人来到闫先生的门市部,让闫先生拿利息。闫先生一头雾水:“拿啥利息?”陈永说:“50万的欠条不是你打的?一个月5分的利息,两万五,你不拿钱谁拿钱?”闫先生异常愤怒,断然拒绝。

陈永吩咐其他人:“把住门市部门、仓库门,把顾客都清走。”

闫先生急忙给王鑫利打电话,质问他为啥欺骗他,王鑫利在电话中依然说:“我怎么可能欺骗你呢,你先把钱给他们吧,要不他们该拆你房子了。这钱我拿给你。”

如此这般几次,闫先生一共付了9万元的“利息”。

套路 第6步 神不知鬼不觉过户要钱还要房

2016年8月开始,陈永等人天天到门市部,称房子是他们的,要求闫先生腾房。

“我从来没卖过房,房子咋可能是你们的?”闫先生气愤至极。“你的房子以10万、38万的价格卖罢了,我们有新房证,房款抵你欠我的账了!”陈永的回答“有理有据”。

万般无奈下,闫先生拨打了110。

据闫先生介绍:出警民警了解情况后,把闫先生拉到一旁提醒他:“闫叔,八成你是上当了,你别做生意了,赶紧找个律师到市民之家看看你的房产被过户没有。”此时,闫先生仍然不相信自己的房子被过户了。

8月22日下午,闫先生和妻子带着请来的律师到市民之家档案室查阅档案,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房子在2016年3月4日、8日已经过户给王开越和张斌了。

市民之家的工作人员把新房本复印两份交给闫先生说:“你们要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过户了房子,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们。”

下午3点钟,闫先生来到金耀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诈骗了,但民警回复说,这属于经济纠纷,无法处理。闫先生又来到电视塔附近的住房里再次拨打了110。梁苑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说需要请示领导,3分钟后,民警说:“现在所里太忙,顾不上,你们赶紧申请财产保全吧,别让他们把房子卖了,那就更麻烦了。赶紧去法院起诉吧。”

诉诸法律 >>>要回房子、维护权益还有很长路要走

8月23日,闫先生将开封市国土资源局起诉至金明区法院和禹王台区法院,陈永、王开越、张斌等作为第三人也被告上法庭。经禹王台区法院和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闫先生与被告王开越于2016年签订的《开封市房地产买卖契约》被撤销。金明区法院经过审理,做出让张斌按照市场价格给闫先生补差价的判决,闫先生不服,又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外,闫先生还向禹王台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恢复自己的房产证。此案也在审理中。

除了两套房子之外,闫先生的损失非常大,包括45万本金及利息,被迫付给陈永等人的9万元的“利息”、被王鑫利等人借走的6.5万元等,甚至还承担了子虚乌有的50万元债务,这几乎让他倾家荡产了。

闫先生曾找到公安机关,希望公安机关能帮助他追回损失,严惩违法者。但他得到的回复是,所有事情都是闫先生自己同意的,没有犯罪事实,他们无法立案,并给闫先生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闫先生的代理律师刘秀峰认为,闫先生的遭遇不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陈永、王鑫利等人没出一分钱,却诱使被害人借贷、抵押,通过虚设债务、恶意制造违约等手段,非法占了闫先生的财产。这属于典型的套路贷。如果闫先生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这条道路将非常难走和漫长。(记者郑松波)

原标题:本想借钱生息不料反欠几十万开封一市民糊里糊涂掉入令其倾家荡产的“陷阱”

责任编辑:朱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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