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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示范区构建“阳光村务”监督体系 预防基层微腐败

2021-04-01 09:39 | 中国搜索

核心提示:漯河示范区“阳光办”聘请30名村监委会主任为镇纪检联络员,要求他们发现违纪违法问题时,及时书面或口头上报镇纪委,在监督村级事务管理的同时,切实发挥好“利剑”和桥梁纽带作用。

“王主任,我们前几天培训的‘三个紧盯’是啥?具体怎么开展工作?”“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节点……”3月31日上午,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光办”主要负责人王国甫同志到黑龙潭镇西街走访,一进村村监委会主任就向他咨询问题。

近日,示范区“阳光办”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年龄大、文化程度低、理解能力偏差、履职能力稍弱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聘请30名村监委会主任为镇纪检联络员,使他们具有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和镇纪检联络员的双重身份,明确紧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干部,可以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履行好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的有效监督。要求他们发现违纪违法问题时,及时书面或口头上报镇纪委,在监督村级事务管理的同时,切实发挥好“利剑”和桥梁纽带作用。

为使“我是谁、监督谁”入脑入心,示范区“阳光办”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重点从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工作记录等方面,加强对村务监督工作指导,促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履职过程中真正做到角色有定位,监督有目标,工作有成效。此外,还明确建立镇纪检联络员向镇纪委报告工作和问题线索制度,具有向镇纪委特事特报权。

自从有了纪检联络员,示范区两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共监督村级重大事项56件,提出合理化建议28条,化解群众各类纠纷32起,否决事项16件,减少村级不合理开支2万多元。大到村集体经济、财产管理、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小到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投资创业、工资收入等情况,都要向群众公开公示,有力地规范了村级财务运行,预防村干部“微腐败”问题发生,为党员干部咬耳扯袖,杜绝以权谋私,防止腐败滋生,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现在有了这个身份,我最大感受是工作量加大了,底气更足了,监督起来腰板挺得更直,不能再成为村民口中的‘稻草人’。”谈起村务监督委员会,姬石村监委会主任姬永军深有感触。(漯河市委网信办供稿 周露露)

责任编辑:郑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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