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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出台“十项措施”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2-06-16 14:29 | 中国搜索

核心提示: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出台“十项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该市市场主体稳步增长。

三门峡市税务部门为企业办理退税 郑帅 摄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出台“十项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该市市场主体稳步增长。

20余万元退税款 有力缓解制药企业资金压力

“我们提交退税申请的第二天就收到了退税款,真是雪中送炭。有了这笔钱,我们员工的工资就有着落了。”采访中,三门峡市卢氏县一制药企业财务人员激动地说。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当地中药材企业发展受阻,面临着销售、资金等重重困难,该企业也面临不小的资金压力。卢氏县税务局的首席服务官在了解到企业困难和诉求后,根据企业情况,辅导企业申请办理退税业务,20余万元的退税款有力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记者了解到,三门峡市此次出台的“十项措施”中明确,加大小微企业减税力度。对符合退税条件的小微企业,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退税款及时退还到位。对确因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小微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延期缴纳税款。

与此同时,还对新开办的个体工商户给予补贴和贴息支持,对2022年新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住所及正常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给予每户100元的误工补贴;给予每户5万元创业贷款基准利率20%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元;对新开办的小微企业给予贴息支持,对2022年新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住所及正常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每户创业贷款基准利率20%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对新开办入规纳统企业给予创业奖励,对新开办的小微企业,当年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的,给予创业奖励。其中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及服务业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建筑业企业奖励10万元,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对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奖励30万元;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

已减免企业房租170余万元 惠及97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十项措施”中还包括,降低小微企业开办成本,减轻新开办小微企业房租压力,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截至目前,市政府国资委下属的各企业已减免房租171万元,受惠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97户。”三门峡市政府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单位将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对出租的房屋进行梳理,认真细致做好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工作,将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坚决扛起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帮助我市中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解难纾困恢复发展。

除此以外,“十项措施”中还指出,取消无法定依据限制,对无法律依据设置的在申请低保、贫困生补助、保障性住房时注销市场主体等方面不合理规定,一律予以取消;放宽准入门槛,让市场主体“生得快”,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流程,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就近办、网上办。

同时,推进“企业开办+N”项服务,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延长生命周期,让市场主体“留得住”,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允许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超过三年)办理歇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保留主体资格,给市场主体提供“休养生息”“养精蓄锐”再出发的机会;创造宽松环境,让市场主体“长得大”,对新办市场主体,加强法律、法规和惠企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实行柔性执法,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管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即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首次不罚,加强行政提示、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黄河时报记者 郑帅)

(三门峡市委网信办供稿)

责任编辑:郑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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