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搜索郑州8月22日讯 继6月28日住建部在辽宁召开的“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的会议后,昨日(8月21日),河南省九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称将在8月-12月开展以打击炒房投机行为、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为重点,查处扰乱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方案》,重点整治以下四种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投机炒房行为,包括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
二是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等行为均在列。
四是虚假房地产广告,包括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通过办理户口、就业、升学、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不实承诺欺骗、误导购房人。
上述四种违法违规行为正是住建部等七部委此次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
根据安排,12月份,省住建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郑州市及有关城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查。
对于此次专项行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刘社认为,“及时、全面、准确、可操作性强,希望具体实施部门能够落实好政策,真正把楼市乱象治理好”。
早在6月28日,住建部曾发布文件《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这份由七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决定,于今年7月初至12月底,在30个城市先行开展专项行动。
七部委中,除了住建部、中宣部、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银保监会外,还包括公安部和司法部。
整治重点主要包括四类行为,即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
此外,还列举了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等五种虚假房地产广告的行为。
上述文件还列举出了“先行开展专项行动城市名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贵阳。
其中大多数城市已经公布了具体的实施方案,郑州目前还未出台具体的整治实施细则。鉴于郑州曾多次被住建部约谈、点名,此次专项整治的力度必然不小。
有学者认为,对市场乱象的整治,说明楼市调控进入精细化阶段,虽然这种方式无法在短期内改善供需关系,但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仍可起到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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