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统计部门了解到,今年11月份,南阳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7%,农村上涨1.0%。食品类价格上涨2.0%;非食品类价格上涨1.3%;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类价格上涨1.8%。南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1至11月份累计上涨2.0%。
11月份,食品烟酒上涨1.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4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0.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3.8%;羊肉价格上涨13.7%;活鸡价格上涨4.3%;鸡蛋价格上涨6.0%;鲜果价格上涨14.8%。
11月份,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升一平”。其中,衣着类、居住类、交通通信类价格分别上涨1.3%、0.9%和1.2%;教育文化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和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3.2%、2.3%和0.2%;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持平。(记者 王雪 通讯员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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