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个月前在一家摄影工作室订了一套婚礼跟拍,后来因一些原因取消了,我想退款却因当初没有签合同遇到了难题。”12月13日,市民李女士称,因退款的问题她和商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李女士说,她当初通过微信与该摄影工作室约定了跟拍日期并支付了800元,但没有签订合同。当李女士因故取消跟拍时,她提前一个多月告知了负责跟拍的工作人员并商量退款的事情。“刚开始他说就算不拍这个钱也不退,但我当初交钱的时候他并没有说不能退。后来他又说因为公司有损失只能退我200元,但我觉得我已提前一个多月给他说了,所以他们公司也不存在什么损失。”
13日,记者联系了该摄影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张先生,张先生称李女士当初约的是外地跟拍,客户取消跟拍后,按照公司的规定只能退200元或是将跟拍转成别的摄影套系。
就此事,河南鹤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直艳军表示,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双方已经构成了合同关系,而目前因为顾客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此时商家若认为对自身造成了损失,在有理有据的情况下可向顾客索赔,反之应退还全款。同时直律师提醒,针对此类预约服务,顾客应事先与商家签订合同,同时就解除合同的条件进行约定,在出现问题后也可以依照合同来处理。
14日,张先生致电百姓热线称,他已退给李女士600元。同时,李女士对这一结果也表示认可。(百姓热线记者 李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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