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为加强我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保证初步设计质量,我省出台《河南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建设项目,未按照《办法》规定履行初步设计审批不得开工建设。
初步设计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规定,初步设计审批包括初步设计、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的审批,适用于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按规定需要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初步设计的项目。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建设项目,未按照本办法履行初步设计审批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需调整的,应当事前向审批部门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办法》规定,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投资项目、单纯购置性项目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初步设计;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除国家对项目审批权限有特殊规定外,按照项目隶属关系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初步设计。[CAHTAG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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