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城管队员损单位形象,就砸谁的‘饭碗’......”1月10日,周口市太康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张爱梅在全体工作人员和二级机构中队长以上工作人员参加的纪律作风整顿大会上说。
2020年11月26日晚21时许,太康县城管局监察大队夜查中队中队长魏某伟及协管人员靳某等人在夜班巡视期间,在支农路和交通路交叉口等红绿灯(左转)时,因为往车窗外扔根烟头,与第二高级中学的学生李某发生争执。
由于双方调解无果,11月27日下午,太康县建设路派出所根据有关规定,对魏某伟和靳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行政处罚的决定。
事件发生后,太康县城市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经研究免去了魏某伟中队长职务并停岗停薪,协管员靳某被辞退。
今年1月8日,此事被有关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对太康县城市管理局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发生,1月9日、10日,该局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两天的纪律作风大整顿。
观看警示教育片,局属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逐一上台表态发言,身边的典型案例,深深地触动了大家,“纪律作风整顿对我感触很深,今后我要从这次纪律作风大整顿中汲取教训,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参加纪律作风整顿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纷纷表示。(太康县委网信办供稿 王慧星 韩鹏 范宏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