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市纪委监察委消息:日前,郑州市纪委监察委对郑州市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庆山(正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李庆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买接待用酒;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规滥发津贴、补贴;违反工作纪律,不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小金库”套取财政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郑州市纪委监察委会议研究并报郑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庆山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履历:
1979.9—1983.7 河南师范大学体育系 学生
1983.7—1985.12 郑州市二十五中 教师
1985.12—1995.3 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教练,田径中心主任
1995.3—1999.8 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副校长
1999.8—2003.4 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校长
2003.4—2003.12 郑州市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3.12—2008.12 郑州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8.12—2017.09 郑州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7年9月22日,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免去李庆山同志的郑州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中国搜索拥有中央网信办批准的新闻信息采集、发布资质,转载本网稿件请注明来源为中国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