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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教师住房福利来了!老师购房每平优惠超1000元

2019-09-13 08:04 | 郑州晚报

核心提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4种方式鼓励县(市、区)政府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优先考虑无房、生活困难农村教师。

教师节刚过,河南省就给农村教师“发福利”啦!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4种方式鼓励县(市、区)政府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优先考虑无房、生活困难农村教师。

方式1 建农村教师商品房

方案提出,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农村教师住房需求,积极谋划建设农村教师住房项目,通过实物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提供商品住房,每套面积不宜超过120平方米,原则上每平方米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优惠不低于1000元,或结合当地实际按不低于20%的优惠幅度向农村教师提供商品住房。享受商品住房的农村教师必须在农村学校工作一定年限,达不到年限的应退还住房优惠,具体年限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此类商品住房可按照普通商品住房规定程序办理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允许上市交易,限制交易期限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方式2 组织团购合适房源

方案提出,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结合农村教师需求和意愿,在当地寻找合适的房源,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进行团购,团购价格原则上每平方米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优惠不低于1000元或不低于20%。团购房限制交易期限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方式3 发放购房补贴、优惠券

方案提出,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结合从教年限、职称等情况,探索以向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发放购房补贴、购房优惠券等多种方式作为实物分配的补充。补贴金额标准和使用补贴、优惠券等购买房屋的限制交易期限等事项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方式4 政府买房供农村教师租住

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参照人才公寓方式,由政府投资建设或回购部分市场房源作为教师公寓,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租住。租金标准可与市场租金保持合理差价,动态调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纳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按照当地公租房政策执行。

福利二

2022年基本建成农村教师周转宿舍

每套不超过35平方米,有卧室、客厅、厨卫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提出通过3年努力,2022年基本完成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基本实现保障对象一人一套。

哪些教师可以成为保障对象?

哪些教师可以成为方案中的保障对象?方案明确,全省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以下简称农村学校)工作的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离家较远需在校食宿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在保障之列,离家较远教师的居住地与学校之间的具体距离,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地形(平原、山区或丘陵)、区域面积大小等因素确定。按照“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宜居适用”的原则,通过改建、配建、新建三个渠道解决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问题。

周转宿舍配置必要生活家具

方案明确,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规划要统筹考虑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和校舍闲置等情况,按照先改建后新建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新建教师周转宿舍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应具有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和符合当地实际的给排水、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简单装修,配置必要生活家具。改建项目结合原有校舍建筑面积、结构等实际情况,参照新建标准合理设计,满足教师基本入住条件。每套教师周转宿舍先期可安排1~2名保障对象入住,2022年基本实现保障对象一人一套。

就使用管理方面,方案明确,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由政府投资建设,具有“公益性”和“周转性”,产权公有,实行动态管理,不得转让、变卖给个人。(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原标题:我省农村教师住房福利来了农村老师购房 每平方米优惠超1000元

责任编辑:朱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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