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搜索郑州9月19日讯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消息,日前,许昌市纪委监察委对许昌市建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朱炳奎(副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朱炳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总工会任职期间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总工会任职期间超编接收、调任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违规购买公务车辆;违反工作纪律,违反招标投标程序开展工程建设;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朱炳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纪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纪委监察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炳奎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朱炳奎简历
1984年8月至1987年1月许昌县农牧局小召农技站副站长;
1987年1月至1990年3月许昌县棉花生产办公室技术员;
1990年3月至1999年6月许昌县委组织部组织组副组长、干审组长、县委电教中心主任、知工办主任;
1999年6月至2000年7月许昌县尚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0年7月至2002年11月许昌县尚集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2年12月至2004年11月许昌县陈曹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4年11月至2006年3月许昌县陈曹乡党委书记;
2006年3月至2009年8月许昌县将官池镇党委书记,许昌县非公有制经济科技园区党委书记;
2009年8月至2015年9月许昌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副县级);
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许昌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2017年2月至2017年9月许昌市建安区人大党组副书记,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2017年9月-许昌市建安区人大党组副书记、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违纪被查
2018年7月12日,据许昌市纪委监察委消息:许昌市建安区人大党组副书记,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朱炳奎(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许昌市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标题:许昌市建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朱炳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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